對企業社會責任誤區的認識
發布時間:2017-10-21 大中小
國家電網公司認為,當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蓬勃發展,影響范圍快速擴大、影響程度不斷加深、影響領域持續增多。但是存在著不少實踐誤區,使得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面臨異化隱憂和倒退風險,值得社會各界高度警惕。
一是“公益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是“單純支持公益事業”,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企業捐贈。損害企業的社會價值創造能力,甚而導致“向企業亂攤派”的回潮。
二是“奉獻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是“簡單的好人好事和無私奉獻”,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泛道德的“無私奉獻”。讓所有的人都成為道德楷模,無疑是“鏡花水月”,不可持續,甚而出現“好心辦壞事”的風險,并且簡單地“好人好事”式理解,無法發揮社會責任的學習與創新功能,損害企業的創新發展、科學發展的能力。
三是“籮筐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是什么都能往里裝的“責任內容大籮筐”,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內容列舉式的“利益相關方責任”。這不但導致對責任內容理解的無限“泛化”和責任邊界的極其模糊,而且導致企業領導層認為社會責任不過是“新瓶裝老酒”,無法對推動社會責任管理傾注真正的熱情、智慧和創造力。
四是“萬能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是解決所有違法事件的靈丹妙藥,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空洞說教的“道德空論”。一旦出現各種惡性事件,就簡單地認為這是企業不講社會責任的結果。其實如果嚴肅的法律懲罰都無法阻止違法的步伐,道德教訓必然更無法阻止違法事件的發生。企業社會責任不是解決觸及法律和道德底線問題的靈丹妙藥,違法的問題只能通過立法和有效執法加以解決。
五是“報告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編制和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者說以發報告為主的社會責任推進工作,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企業工作業績的社會表達”。
六是“議題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關注和落實特定的社會責任議題,如人權、環境保護、維護員工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特定的社會責任內容”。
七是“標準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要與各種各樣甚至是所謂的國內外社會責任標準相符合,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特定責任標準認證”。
八是“形象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提升企業形象,特別是追求獲得各種各樣的評獎,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品牌形象策劃”。
九是“陰謀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某些西方發達國家精心設計的貿易壁壘,旨在遏制中國企業發展,把企業社會責任異化為“西方發達國家遏制中國發展的重大陰謀”。
十是“賺錢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就是盡可能地賺更多地錢,要求全社會重溫所謂弗里德曼的名言“企業唯一的且僅有的社會責任,就是在遵守社會基本規則的同時,盡可能地賺更多的錢”。實際這是以肯定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為名,行否定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之實。
十一是“工具論”。誤認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謀取利潤的新手段,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新工具,或者只是以社會責任為名的市場競爭策略,如公益營銷等,甚而美其名為企業責任競爭力。其實這都只不過是“弗里德曼賺錢論”的變種,無法讓企業立足戰略高度和管理變革的視角,深入思考企業創造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和提升運營透明度的方式、途徑、機制和原因。
十二是“負擔論”。許多企業雖然公開強調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但是決策時仍然認為社會責任是額外的企業負擔,而沒有意識到社會責任不但是企業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和機制,能夠讓企業認識和管理好內生于運營過程中的社會和環境風險,提升社會和關鍵利益相關方對企業決策的認可程度,而且是企業全面提高綜合價值創造能力、運營透明度、品牌美譽度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戰略舉措。